空軍軍官學校一般教學部航空機械系專任教師甄選乙員
日期:112-11-28壹、甄選對象資格: 1、具中華民國單一國籍者。 2、凡屬國軍軍事學校教師人事處理規定第23點、教師法第14條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至第33條者,不予報名。 3、具教育部審查通過副教授(含)以上資格,並具國內、外理工等相關專長博士學位者,且近三年應至少於SCI或SSCI期刊發表一篇論文(自109年12月12日後計算)。 貳、擔任課程與工作: 1、機電學、工程數學、自動控制系統、電腦輔助設計、微機電系統概論等相關課程為主,並能開設雙語教學(EMI)課程。 2、支援系務及上級權責單位交辦之相關行政工作。 截止日期:112年12月12日。 詳細內容請看附件(以附件公告為主) 航空機械系洽詢電話07-6268905王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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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機系專任教師甄選計畫.odt
航機系專任教師甄選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