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4-16
- 問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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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檔案應以案卷或案件建檔彙送?自本(96)年1月1日起,各機關之現行檔案編目建檔需採案卷及案件二層級著錄,回溯檔案得僅採案卷層級著錄,另自本年7月1日起,各機關除送交 修正之檔案目錄外,現行及回溯檔案均已案卷層級辦理目錄彙送。惟屬同一案之檔案業已案件層級完成編目建檔及彙送者,後續發現遺漏為建檔情形,得以案件層級補件黨籍辦理 目錄彙送。
空軍軍官學校檔案目錄彙送承辦人:楊盛文上士
聯絡電話:07-6254141-977108 -
如何得知各機關典藏檔案相關目錄?可透過檔案管理局之全國檔案目錄查詢網查詢各機關典藏之檔案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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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應用檔案有無年齡限制?申請應用檔案之年齡下限,實係未成年人得否申請應用之問題,因其涉及行為能力、權利行使等事項,因檔案法未有明文,自應適用行政程序法、 民法 相關規定,滿20歲有行為能力之成年人為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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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檔案開放閱覽、抄錄或複製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2時止,下午13時30分起至17時00分止,國定及例假日不開放。
空軍軍官學校檔案開放應用借調閱承辦人:孫秀儀士官長、吳雪燕上士、楊盛文上士 聯絡電話:07-6254141-977108 -
一般檔案與機密檔案應分別拍攝,但機密檔案解密後,應如何處理?另,機密檔案之拍攝牽涉到保密之問題,如何規範作業人員保密義務?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機密檔案與一般檔案應分別拍攝。拍攝機密檔案時,應於為縮片之首幅及尾幅攝入機密標記及適切之警語。」為保護機密檔案 之隱密性,本條文強制規範機密檔案應與一般檔案分別拍攝,並且機密檔案應拍入機密標記及警語,以符合安全考量。機密檔案如經解密後,則應視為一般檔案重新製作,以符合 機密與非機密分別辦理之精神。目前機密檔案之拍攝,應依據本處另訂之機密檔案管理辦法規定,由機關首長指派專人辦理;如有委外辦理事情者,則應派員監督,並於機關指定 場所為之,有關保密約定,亦可在委託契約中訂定。